中新網蘭州10月29日電 (崔琳)甘肅省政府新聞辦公室29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披露,新修訂通過的《甘肅省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條例》將於12月1日起施行,新版條例加大了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力度,並探索將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延伸運用於幹部選拔任用環節,防止幹部“帶病提拔”。
  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辦公室副主任程世強介紹,此次修訂,內容主要側重預防方針、預防機制、責任考核、預防措施和工作保障等方面。
  程世強指出,近年來,甘肅各地通過實踐、探索,在服務“三農”發展、保障重大項目建設、監督重點領域開展預防、警示防範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方面創造積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需要通過立法確定下來。
  同時,職務犯罪預防領域、預防內容、預防格局以及預防方式也發生了新變化,有必要對《條例》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不斷適應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建設發展的需要。
  程世強解釋,修訂後的《條例》加大了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力度,將預防工作由“軟任務”變為“硬要求”,主要基於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目前主要依靠檢察機關開展,單位預防和社會預防的作用發揮得不夠充分,個別部門和單位還存在認識不到位、工作不重視、職責不明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實等問題。
  對此,新修訂的《條例》更為明確地體現了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全社會廣泛參與的預防工作機制,鼓勵和支持基層組織、非公企業、學校、家庭共同參與預防工作,形成預防事務有人抓,預防工作成網絡的大預防格局。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高繼明補充,職務犯罪是腐敗現象最集中、最嚴重的表現形式。此次新修訂的條例對檢察機關開展預防工作新增加了一項具體的工作職責,就是“實行警示提醒、訓誡督導、責令糾錯等預防工作措施”,旨在通過教育引導,察幫誡勸等舉措效防止“小錯”演變成“大案”,這對遏制職務犯罪、防止出現監督盲區具有重要意義。
  高繼明表示,此次修訂的條例,將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延伸運用於幹部選拔任用環節,防止幹部“帶病提拔”,進一步擴大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的社會功效。接下來,檢察部門將與社會組織人事部門建立聯繫協作機制,制定相關規範性文件,確保這項制度落到實處並且規範執行。(完)  (原標題:甘肅修訂職務犯罪條例 強化預防力度禁幹部“帶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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